1. 怀孕初期(受孕后1-12周)的检查安排
受孕后首次检查建议在停经6-8周进行。此时通过阴道B超可观察到孕囊,确认宫内妊娠。若停经4周内进行检查,可能因孕囊过小出现假阴性结果。首次检查项目包括:血HCG测定、孕酮检测、甲状腺功能、血型血常规及乙肝两对半。
2. 宫内妊娠与宫外孕的鉴别时间窗口
确诊宫内妊娠的关键期为停经6-8周。此时通过经阴道B超可清晰观察孕囊形态,若发现双附件区无异常包块,基本可排除宫外孕。若出现下腹疼痛或异常出血,需立即复查B超并检测血HCG翻倍情况。宫外孕高危人群(如输卵管手术史、不孕治疗史)应在停经5周后增加B超检查频次。
3. 建立孕期档案的标准流程
| 检查项目 | 检查时间 | 检查目的 |
|---|---|---|
| 血常规+尿常规 | 首次产检 | 筛查贫血及泌尿系统感染 |
| 唐氏筛查 | 15-20周 | 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|
| 糖耐量试验 | 24-28周 | 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|
| 胎心监护 | 32周起 | 监测胎儿宫内状况 |
建立档案需携带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及孕检记录。首次产检建议选择三甲医院或妇幼保健院,后续检查可转至社区医院进行。
4. 孕中期(13-27周)的系统检查
13-16周需进行系统B超,重点观察胎儿头颅、脊柱、四肢发育情况。16-20周进行唐筛或无创DNA检测,高龄产妇建议直接选择羊水穿刺。20-24周进行大排畸B超,需提前1-2天憋尿以获得清晰图像。24-28周的糖耐量试验需严格按空腹-服糖-1小时-2小时顺序采血。
5. 孕晚期(28周后)的监测重点
28-36周每2周检查一次,36周后每周检查。重点监测血压、尿蛋白、水肿等子痫前期征兆。32周起每周进行胎心监护,需提前进食并憋尿以激发胎儿活动。34周检查宫颈长度,预测早产风险。36周后需准备产包,包括产妇用品、新生儿衣物及证件原件。
6. 异常情况的应急检查
出现持续腹痛、剧烈出血、严重水肿、胎动消失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。突发阴道流液应检测羊水酸碱度。胎动<10次/2小时需进行急诊胎心监护。妊娠37周后出现见红、破水、规律宫缩应立即前往医院待产。
7. 特殊人群的检查调整
高危妊娠者(如妊娠糖尿病、高血压、瘢痕子宫)需增加检查频次,建议每1-2周进行专项监测。双胎妊娠者需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胎儿生长监测。有流产史者需在孕早期增加孕酮补充,并密切观察HCG翻倍情况。
8. 检查前的准备工作
抽血检查需空腹8小时,B超检查需膀胱充盈。孕中期检查应穿着宽松衣物。携带孕妇健康手册及既往检查报告。预约检查时确认检查项目及所需证件,避免多次往返医院。
原创文章,作者:墨香轩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psecc.com/p/55837/